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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院须知:
  一、能遵守院规院纪,按时交付托费者均可入院。
  二、签定托老协议,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(指亲属、子女或单位负责人),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应尽的义务。
  三、入院前须全面进行体格检查,可自检自负责任。
  四、入院者在院期间,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。
  五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,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。
    1、患有传染病在发病期间。
    2、患有严重精神病。
    3、不适应集体生活者,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。
入院程序
  一、老人来院与业务部联系,了解入院事宜,熟悉入院须知。
  二、老人自行体检或委托我院体检。(传染病、严重精神病请勿入院)
  三、老人或担保人与院方签定入院协议,约定入院日期。
  四、入院时需交纳首月托费、保证金。
特护:(日夜服务全面护理)
  1、思维功能严重障碍,完全不能自控和自理大小便者。
  2、因各种原因长期卧床不起不能下地行走者。
  3、不能自理饮食,一日三餐需护理人员帮助者。
  4、患有严重疾病(高血压、肺原性心脏病、心率失常、脑血管意外等)病情正处于活动期必须绝对卧床者。
  5、病情危重,生命体征不稳定,随时会出现病情变化而需要密切观察或监护抢救治疗者。
  6、双目失明或肢体残疾,功能严重丧失,生活需特殊照顾者。
  7、因特殊原因须特护者。
  8、入院者及其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,在生活上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者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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